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市设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近日,镇江市委编办依据该市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2020年首批公布的市设权力清单运行情况,组织市级部门完成了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一方面,解决动态调整“做什么”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本次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是该市首次部署开展,并无先例可循。市委编办提早谋划、提前部署,加强与市人大、司法局等部门沟通讨论,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同时参考省委编办关于省市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做法,明确了本次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两项重点任务。一是依据首批市设权力清单公布后该市新出台的4部地方性法规和3部地方政府规章,编制第二批市设权力事项。二是对2020年首批公布的市设权力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包括对权力名称、行使层级、法律依据等要素不规范不完整的进行调整,将不宜列入的权力事项移出清单。
另一方面,解决动态调整“怎么做”的问题,明确推进路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十分重要、极为严肃,必须构建一套规范、严谨的程序,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权威性、科学性。该市统筹考虑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两项任务的共性和差异性,确立了动态调整事项的编制程序和审议标准均不低于首批清单的原则,明确了动态调整的通用步骤,即市级部门上报、市委编办初审、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委编办复核确认、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其中,对于新增事项,提交合法性审查前还须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对于修改事项,在市级部门正式上报修改意见前召开编办、部门、司法局三方座谈会,充分交流意见、达成初步共识。
本次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涉及市公安局、住建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4个部门24项市设权力事项,其中新增事项22项、取消事项1项、权力类型调整事项1项。调整后,该市市设权力清单现有59项权力事项,涉及8个部门,包含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47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权力3项,涵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住宅物业管理、电梯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