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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机关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的通知`

来源:镇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12-17 10:12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考核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镇考发〔20251号)中《2025年度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年终将对各机关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重点工作任务工作量情况。各单位根据年中规划的《2025年度市级机关重点工作任务表》填写《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

2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单位对照《2025年度市级机关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表》中的任务分解,提供任务完成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文件名根据对应的目标清单编号及任务分解情况确定,如1.11.2...(小数点前面数字表示目标清单编号,小数点后面数字根据任务分解数量确定)。

3走在前列情况。申报内容原则上要与重点工作任务规划内容严格对应,根据附件2中的说明填写肯定主体和层次、肯定形式、肯定类别、肯定性质、责任类别,有关佐证材料应列出相应任务分解编号,提供文字说明及书面佐证材料。不在年度目标规划内以及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营商环境质量情况、服务基层情况等非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内容不在报送之列。

二、报送时间

202615日下午下班前。

三、注意事项

1报送内容以本单位名称为文件夹名,按“重点工作任务工作量”(附件1)、“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佐证材料)、“走在前列项目”(附件2及佐证材料)三个目录提供材料,发送至邮箱32233450@qq.com。所有附件表格、“走在前列”佐证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委编办绩效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

2均编工作量得分将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数,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综合考虑重点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因此各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表格,不得虚报瞒报。佐证材料应严格按照充分对应、真实客观、简明扼要、准确直观、关联印证的标准提供。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该项目任务未完成计分。

3报送的所有材料不得涉及保密内容。

4各单位需明确一名考核联系人,加入考核工作联系qq群(群号453586410)。附件可在qq群或者“镇江机构编制网”(http://swbb.zhenjiang.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蒋文、王瑞,联系电话:84403290

地址:市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151529

邮箱:32233450@qq.com

附件:镇编办通(2025)68号

附件1 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 2025年度“贡献度走在前列”申报表

                  中共镇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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