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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镇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2-31 11:13

镇江高新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报送时间

202511日至331日,逾期年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年度报告受理机关

中共镇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镇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年度报告对象

经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

四、年度报告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线填写);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4.举办单位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5.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承诺书。

五、年度报告报送流程

1.事业单位打开 “江苏机关赋码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 https://djgl.jssbb.gov.cn:8096),通过用户名、密码或手机号登录,点击“年度报告”模块,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即登记年报信息)。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完成后,将其下载打印并连同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以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承诺书送举办单位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

3.再次登录“江苏机关赋码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上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由事业单位自行存档,以备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抽查。

六、事业单位法人年报需提交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存档时,封面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一栏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他人代签或打印。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3.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2024年底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数额,取整万数。

4.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5.网上名称:填写单位全称,加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6.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是否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如有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及时间,如无变更事项,填写“无”。

7.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2024年度工作情况,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

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4)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8.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说明有效期;单位不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的,填写“无”。

9.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填写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本年度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10.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没有接受的填写“无”。

11.是否公示:非涉密单位均选择“公示”。

12.年度涉审统计:指的是事业单位是否具备行政职能。

13.举办单位意见:填写“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如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认为不能向社会公示,应当有相关文件依据,并事先与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沟通确认)。

14.填报人和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盖章)

(四)举办单位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五)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承诺书(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盖章)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为便于后续短信提醒年度报告进展情况,请及时更新年度报告书中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先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再进行年度报告报送。

3.因涉密等特殊情况不能对外公示年度报告的单位,可将经举办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后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材料送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做形式审查,无需在系统中填写。

4.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前,事业单位如需修改,可联系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退回,并在331日前再次完成提交审核。

5.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结束后,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在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s://djgl.jssbb.gov.cn:8096)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6.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依据《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未如实报送年度报告书的单位,采取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库、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扣分等措施。同时,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根据市级机关作风效能考核细则,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予以扣分。

7.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定期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8.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相关文件可到镇江机构编制网(swbb.zhenjiang.cn操作手册专栏下载。

八、联系方式

镇江市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QQ群:533204112

办公地址:镇江市行政中心1号楼151530

联系人:刘小琴          咨询电话:0511-84424705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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