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单)填报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等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市级事业单位
二、报送主体
由各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见附表)。
三、相关要求
1.主要职责包括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两类。
2.主要职责应为该事业单位长期、稳定的主要工作,有关临时性事项、阶段性任务、受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不列为主要职责,有关内部综合运转、人事、资产管理、党务、离退休管理、后勤事务等内部管理事项和工作程序等,不列为主要职责。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10月27日前,将附表盖章版(PDF格式)及电子版报送我办(电子表格可在镇江机构编制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swbb.zhenjiang.cn/),盖章版须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汇总,并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821165937@qq.com。
联系人:王晓晓,电话:89667370、13861377421。
中共镇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