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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委编办出台《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精细化服务办法(试行)》

来源:镇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0-25 15:13

为切实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管,促进事业单位履职尽责。近日,镇江市委编办出台了《镇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精细化服务办法试行》(简称《办法》)20231020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十九条,明确了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精细化服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督促整改、推动工作的原则向事业单位提供预先告知、预警提醒和跟踪指导服务。

办法规定了预先告知、预警提醒和跟踪指导的范围、形式、情形、流程和有关规范文书等。定期对登记管理管辖区域内事业单位通过网站、电话、微信、发放指导手册等多渠道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方面的告知服务。对存在《办法》中列出的落实登记管理规定不力、履职不到位、运行不畅等情形的事业单位特别是针对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信用评价出现异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或其他工作中出现问题且拒不整改事业单位法人出现运行异常开展预警提醒,明确整改时限,适时采取联合监管服务确保事业单位及时整改。主动对接整改单位,对整改有困难的事业单位启动跟踪指导开展实地调研,主动上门服务,协商整改方案帮助事业单位解决运行中的各类困难形成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服务闭环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对照《办法》,对全市事业单位的情况进行梳理,主动为事业单位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精准服务,确保事业单位能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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